为进一步激励我市社会工作服务行业涌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倡导社工服务理念,树立社工服务典型,以点带面推动社会工作服务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发展的意见》与《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条例》的精神,结合本市社工服务发展实际,经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以下简称“市社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全市社会工作行业“十佳”评选系列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第二届“十佳”评选活动,旨在积极发掘、宣传及表彰有代表性的社会工作行业服务先进典型,全面搜集和梳理十佳社工站、十佳专项、十佳案例和十佳社工的先进经验和事迹,进一步弘扬社工服务行业的正能量,提升社工行业服务形象,优化社工行业服务质量。
二、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活动面向全市社工服务站、专项服务等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服务案例和社会工作者。凡在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服务项目、服务案例的承办机构及社会工作者均可报名参评。
已获得过“十佳案例”的案例,不得再次申报和参与本届评选活动;已获得过“十佳社工站”、“十佳专项”和“十佳社工”的,可继续参与本届评选活动。
社会工作服务服务案例(含项目案例、个案、小组、社区服务等案例)应属于2016年1月1日以后实施,服务案例申报主体应为提供服务的机构或者社会工作者,并应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十佳社工站”、“十佳专项”和“十佳社工”的申报应为项目承办机构,并应提交相关的证明资料。
三、评选内容
(一)“十佳社工站”(10个):面向全市目前正在运营的所有街(镇)社工服务站项目,通过评选将遴选10个服务优质的社工服务站项目。
(二)“十佳专项”(10个):面向全市所有专项社工服务项目或社工站项目所属的针对单个服务领域而设计的专项服务项目(简称“社工站专项”),通过评选将遴选10个服务优质的专项项目。
(三)“十佳案例”(10个):面向全市所有社工服务项目点所产生的优秀个案、小组、社区服务、项目服务等典型案例,通过评选,将遴选10个服务成效明显的优秀服务案例。
(四)“十佳社工”(10名):面向在广州市从事一线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社会工作者,通过评选将发掘10名在服务活动中表现优秀的专业社会工作者。
四、评选条件
(一)“十佳社工站”评选条件
1.机构所申报的社工站项目须提供自2016年至今的承办资格证明,且评审期间仍处于服务周期内;
2.所申报的社工站项目须提供最近6次评估报告(含中末期),均达到良好或以上等级,其中3次须达到优秀等级;
3.项目服务期内运营管理安全规范,无重大安全事故,无投诉,无劳资纠纷,无服务造假,无财务不规范等问题发生,由机构出具相关声明;
4.项目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专业性和示范性,在帮扶困境群体和缓解社区问题方面的服务成效明显;
5.项目在整合链接社会资源和促进社区发展方面作用明显,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力,获得了服务对象、购买方和业界等各方认可。
(二) “十佳专项”评选条件
1.机构所申报的专项项目须提供自2016年至今的承办资格证明,且评审期间仍处于服务周期内;
2.项目服务期内运营管理安全规范,无重大安全事故,无服务对象投诉,无劳资纠纷,无服务造假,无财务不规范等问题发生,由机构出具相关声明;
3.项目运营和服务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专业性和示范性,在帮扶困境群体或缓解社会问题方面的服务成效明显;
4.项目在整合链接社会资源方面作用明显,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力,获得了服务对象、购买方和业界等各方认可。
(三)“十佳案例”评选条件
1.服务案例真实可信,来源于近三年的广州社工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效果和服务资料真实可信;
2.服务案例具有良好的专业性,服务符合社工专业价值理念要求,能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和技巧开展服务;
3.服务案例具有较好的成效,必须是近三年内已经完成的案例,服务目标达成度高,具有明显的服务成效;
4.服务案例具有示范性和典型性,能代表本领域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较高水平,对同类服务具有良好示范作用。
(四)“十佳社工”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恪守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和职业规范,从业以来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未被服务对象、合作方等投诉有违纪、违规问题。
2.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3.目前在广州市从事社会工作服务,且在社会服务机构从事专业社会工作服务7年及以上;
4.具备良好的专业实务能力,勤于实践、勤于钻研、勤于探索,在近三年工作期间,每年平均至少完成5个服务案例,工作表现突出, 成绩显著。(需准备原始记录档案,资格审查通过后,会开展相关核查工作)
五、评选流程
(一)评选申报
申报方式有申报和推荐两种,具体如下:
1.申报
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申报“十佳社工站”、“十佳专项”、“十佳社工”及“十佳案例”,其中服务案例必须是属于本机构社工完成的相关优秀服务案例,请对应填写附件二至附件六(详细请见附件)。
2.推荐
“十佳社工站”、“十佳专项”、“十佳社工”及“十佳案例”可由市区民政局、项目服务的购买方进行推荐,提名推荐相关的社工站、专项服务、社工或案例,请填写附件一(详细请见附件)。待市社协收集齐推荐表后,再统一通知被推荐机构提供所需材料,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
(二)资格审核
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将对申报的个人事迹、服务项目和服务案例进行资格审核,符合申请资格的进入下一阶段评选。
(三)评选测量
市社协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十佳社工站”的社工站、“十佳专项”的项目、“十佳社工”的社工和“十佳案例”的项目开展多维度的评选测量工作,结合服务对象、服务购买方、服务监督方和评估方等多方的评析和意见,形成客观、科学的测评结果。
1.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十佳社工站”申请机构开展服务对象、服务购买方、监督方和财务评估方的测量评价;
2.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十佳专项”申请机构开展服务对象和服务购买方的测量评价;
3.对“十佳社工”申请人开展服务对象、机构社工、服务购买方的测量评价;
4.对“十佳案例”申请机构开展服务对象和服务购买方的测量评价。
(四)初审评选
市社协结合资格审核、评选测量的结果,组织广州市社会工作行业第二届“十佳评选活动”初审专家组开展评选,选出“十佳社工站”入围名单20个、“十佳专项”入围名单20个、“十佳社工”入围名单20人及“十佳案例”入围名单20个。
(五)网络投票
市社协根据评选测量评选出的入围名单,通过广州社工微信公众号分阶段开展网络投票活动,广泛发动市民群众参与十佳评选活动,最后投票结果将给予终审评选作数据参考。
(六)终审评选
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组建成立评选委员会对通过初审评选的入围名单进行终审评选,从中选出10个社工站服务项目、10个专项服务项目、10个社工服务案例和10名专业社工十佳名单,并分阶段予以公示。
(七)社会公示
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将通过广州社工报、广州社工微信公众号、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网站、南方Plus等平台对十佳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对公示的评选结果有异议的机构、单位或个人,可在评选结果公布之日起7日内采取书面形式报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申请复议。对有问题的,将撤销其入选资格,调整评选结果,并予以公告。
六、活动宣传
活动宣传工作将按照四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重点宣传“十佳社工站”初评入围候选的社工站,第二阶段重点宣传“十佳专项”初评入围候选的项目,第三阶段重点宣传“十佳案例”初评入围候选的案例,第四阶段重点宣传“十佳社工”初评入围的社工。具体宣传方式如下:
(一)媒体宣传:依托《广州社工》对所有入围的项目、个人及服务案例进行宣传,增强公众对社工服务的认识;
(二)线上宣传:运用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网站、广州社工微信公众号、南方Plus等网络平台或其他媒体进行宣传,扩大本次活动的影响力;
(三)线下宣传:联动各社工服务机构、相关单位、社工站等渠道,积极开展线下宣传,增强与服务对象之间的互动,进一步增强宣传效果。
七、表彰奖励
计划于2020年1月开展广州市社会行业第二届“十佳评选活动”的表彰工作,获奖个人、项目承办机构、服务案例申报者将获得以下奖励:
(一)颁发证书
对获奖个人、项目承办机构、服务案例申报者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
(二)优先推荐
对获奖个人、项目承办机构、服务案例申报者,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省、市政府部门的评选。
(三)行业宣传
对获奖的个人、项目及案例进行大力宣传,并甄选部分具有典型性、创新性、示范性的服务项目和服务案例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
(四)宣讲大使
对获奖的个人和项目代表授予宣讲大使的荣誉,巡回分享个人先进工作心得和优秀项目经验。
八、时间安排
评选活动于2019年6月17日正式启动,
申报类型 |
开始时间 |
推荐截止时间 |
申报截止时间 |
十佳社工站 |
6月17日 |
7月15日 |
8月9日 |
十佳专项 |
6月17日 |
7月15日 |
8月9日 |
十佳案例 |
6月17日 |
7月15日 |
8月9日 |
十佳社工 |
6月17日 |
7月15日 |
8月9日 |
请各单位按申报要求填写相关项目的推荐表(Word文档,如涉及盖章请同时提供扫描件PDF),并按时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邮箱为gzsxxuanchuan@gzsg.org,邮件名称统一为:广州市社会工作行业“十佳”评选材料,所有附件名称上均需注明申报项目名称或个人姓名,所有提交资料需要符合相关要求及盖章,若有缺失或未能盖章,则视作无效,报名阶段暂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具体邀请详见附件申报表格的填写说明。
附件六《广州市社会工作行业第二届十佳社工站/专项评选申报的声明》
联系人:彭先生 温姑娘 020-81293656
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
2019年6月17日